梁其文: 原告王庆贵诉被告梁其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二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