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方案》和“百案调查”的工作部署和海口市中院要求,结合我院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和“百案调查”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这项活动,6月24日院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和中层领导干部会议,闫俊奎院长亲自作了动员报告。强调要贯彻边学边查、边整、边改的方针,认真开展“百案调查”工作。
我院开展“百案调查”的范围和重点是2003年1月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有:⑴不予受理的案件;⑵诉前保全的案件;⑶诉讼费的减、免、缓案件;⑷驳回申诉的案件;⑸司法鉴定;⑹评估、拍卖的案件;⑺被改判;⑻发回重审的案件;⑼执行复议;⑽听证案件;⑾执行中止终结的案件;⑿欠拖不执、不结的案件;⒀对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31日曾浩荣院长批示案件;人大、上级法院、党政机关督办案件,两会期间人大、政协交办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检查。上述案件摸底登记工作主要由各业务庭和监察室等部门共同负责。
我院这次百案调查工作共抽查35件案件,要求各部门,个人围绕省高院提出的抓公正办案的四个重点问题开展自查。每位审判人员对本人承办的2004年1-6月立案的案件进行自查登记。案件质量检查组的人员要求摸清上述列为被检查案件的底数,一案一表进行清理、登记。通过对案件的审查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推进我院“百案调查”活动深入开展。
通过对35宗案件的综合分析,不仅客观了解我院法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状况以及法院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案件的质量情况,找准问题的关键。“百案调查”的案件质量重点从规范程序入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尤其要强化审限管理,实行审限告示,催办和超审限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程序公正的监督和审判公开制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了确保“百案调查”的案件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实行全面推行责任制,由闫俊奎院长负总责,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责任到人。院长、副院长要亲自过问重要案件,直接监督、直接处理。因此,院成立案件检查领导小组,总负责成员:闫俊奎、祁大清、颜礼孝、曾小凡、邓中好。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并从审判部门抽调资深法官组成案件调查小组,调查成员:冯荪、陈史菁、黎鑫标、符永进、唐波、邢军、苏敏、郭远英、唐海雄、蔡晔、王贻贵、陈才、廖端明、黄张圣、陈天保、潘国茂等成员负责对调查案件的审查,研究、认真、客观分析案件。进一步探索建立一套适应我院的自律、惩戒和防范的综合廉政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