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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毒品罪犯 铲除毒瘤淫威
  发布时间:2004-07-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了配合6.26世界禁毒日,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根据海口中院、琼山区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我区法院的实际,我院于6月24日上午,在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召开公判大会。参加大会的有琼山区政法委副书记蒋传孟、林海涛,海口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叶尊本,区法院副院长曾小凡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干等领导同志参加了此次公判大会。会上,我院刑庭庭长唐波依法对被告人郑海文、吴忠武等一批毒品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

贩卖毒品罪犯郑海文,男,现年33岁,海口市人。贩卖毒品罪犯吴忠武,男,现年30岁,海口市人。贩卖毒品罪犯林景,男,现年33岁,海口市人。2003年9月3日,被告人郑海文、吴忠武、“阿高”在府城镇泰龙宾馆B栋租住402房。然后由被告人郑海文、吴忠武、“阿高”购来毒品装成小包出售。吸毒人员打电话联系购买毒品,黄岳坤、郑海文、吴忠武便叫被告人林景去送毒品,并将毒资带回。同年9月4日,吸毒人员符悦民打68330758电话与“阿高”联系购买毒品,约定好后,阿高叫被告人林景将毒品送到府城镇丁村路口处卖给符悦民,得款50元。同年9月6日15时许,被告人郑海文、吴忠武、林景在泰龙宾馆B栋402房被海口市公安局云露派出所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9包、现金4980元等物品。经海口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缴获的9包毒品重14.60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在公判会前,我院向参加大会约2000名的群众散发禁毒资料1000余份并进行法律咨询。这次公判会上,我院依法对郑海文、吴忠武等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至10年有期徒刑。郑海文、吴忠武等10名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法律的尊严得到了彰显。由于上级领导和我院对此次公判会的高度重视和参战干警的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努力,使此次公判会得以顺利完成,广大群众对法院的判决,拍手称快,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效果,是我区重拳出击惩治毒品罪犯的一个重大体现,弘扬了法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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