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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好作风 树立文明形象
  发布时间:2004-11-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8月19日,我院为了把“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下去,闫俊奎院长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会议有院党组成员,院领导及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的领导,会上,闫院长就如何加强文明办案、树立公正办案的形象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为规范干警的形象行为,搞好干警的形象建设,经院党组讨论研究,作出五项规定,抓早、抓紧,抓出成效。

我院文明办案的五项规定即:一是法官在上班时间一律着装要整齐,应当穿皮鞋,不准穿拖鞋,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形象;二是法官在开庭、听证、询问或接待当事人时,应当使用普通话,特殊情况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上班时间干警之间也要使用普通话,一般情况不使用地方语言;三是认真作好立案“文明窗口”工作,文明接待、文明办案,对诉讼当事人递交诉讼状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做到当日审查立案,复杂案件在2天内审查立案。在2004年受理819件各类案件中,当日立案率达到90%,审结660件,结案率80.58%,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案效率,创建“文明窗口”,树立公正文明的司法形象;四是在近期内召开部分案件的败诉方当事人、律师、代理人座谈会,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检验法官的文明办案情况,做到有之改之,无之加勉,不断改进办案作风;五是做好“百案调查”的评查工作,力争达到评查的预期目的。

我院党组作出五项规定,对指导和推动我院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我院党组把这些规定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工程,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认真抓落实,对于执行院党组的决定不力的院各部门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因此,抓好我院法官文明办案和党风廉政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相互渗透,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到法院中来就是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廉洁奉公,勤政与司法为民同样也是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所要解决的问题,两者既存在区别,也有许多的相同之处,抓好两者的结合,有利于增加文明办案,树立廉洁办案的形象教育的效果,只有准确予以认定,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合理。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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