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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来访诉说 依法解决问题
  发布时间:2005-11-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我院根据区政法委联合接访的要求,于2005年11月22—23日以闫俊奎院长为组长,抽调执行庭黎鑫标庭长、潘国茂副庭长,办公室林诗禄副主任、监察室陈文深副主任、立案庭书记员陈雄飞等6人组成琼山区法院接访组,参加区政法委设在区检察院办公楼内的政法系统联合大接访活动。通过多次接访活动,进一步完善我院接访工作,促进我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落实,使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得到牢固地树立起来,为构建和谐琼山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博得群众的好评。

我院本着对人民负责、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认真倾听群众诉说,耐心解释,实事求是地解决反映问题的态度,在闫院长的精心组织和指导下,参加接访的法官们按时完成区政法委在接访活动所提出的要求和任务。2天的大接访活动中,我院一共接待来访当事人20人13件,属于法院办理的11件,不属于法院处理的2件。在办理接访的11件案件其中,需加大执行力度2件,需办理强制措施1件,有6件由业务庭及时抓紧办理,告知当事人按诉讼程序进行办理的2件,按区政法委领导批示督办1件,接访的11件案件已全部按区政法委领导的批示和闫院长审查批办意见并落实到人。在接访的活动中,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对来访当事人一律以礼待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处理问题时做到一案一表,逐项登记,所有的登记的表格中有区政法委领导的批示,有当事人提出的要求,有院长批办意见,使所接访的案件,目标明确,解答问题清楚,件件有着落,一目了然。这次上访的案件,多数都是重复上访的案件,上访当事人所反映的大多数都是涉及执行、不服判决,劳动争议和咨询了解有关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可是我院接访组的法官们对来访的当事人,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使来访者带着怨气而来,离开时带着微笑而去。如,(1999)琼山民初字第174号原告喻又红诉被告琼山兴隆典当行借款纠纷一案,该案代理人(喻又红的亲属)景祖堃是海南省委党校教授,为了解决喻又红的借款纠纷一案奔波多年,来访时怨气极大,由于该案法院判决后,典当行的李冬农有意规避法律,躲而不见,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致使该案迟迟无法执行。在这 次政法联合大接访中,闫院长认真接待来访景祖堃夫妇,认真听取诉说,并对提出的问题一一地耐心解答,并对景祖堃夫妇当场承诺,法院会及时重新调阅卷宗,查明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情况,再根据其情况依法处理。景祖堃夫妇对闫院长这种满腔热情、彬彬有理、态度和蔼的态度,非常高兴地称赞“我上访头一回听到闫院长这种认真回答当事人的”。又如,原琼山市龙桥镇农工商企业总公司林经理等8人来访反映我院查封其公司土地及二层楼房属无理查封,要求解封。执行庭黎庭长向该公司来访群众认真解释查封该案的法律关系,接着闫院长对来访的8位当事人的诉说认真听,耐心解答,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当场表示,该案由审监庭审查,正在听证阶段,待听证认定与否后,将依法慎重处理。当事人非常高兴,感谢闫院长及接访的法官为他们解答清楚,对该案的下一步处理吃了定心丸。

我院参加区政法联合大接访的法官们,深深体会到,开展大接访,是树立立党为民、执政为民、改变机关作风的一个体现,是解决上访当事人和沟通政法机关领导与人民群众血肉关联的一种表现,也是锻炼和造就政法机关执法人员司法为民的意志。此次接访活动,有效地推进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落实,大大提高了我院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公开、公正审判的审判水平,有效地促进我院涉法涉诉和信访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及建立和完善涉法涉诉工作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新琼山而努力。(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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