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琼山法院注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提升法院品位和法官形象,取得优异成绩。我院被评为2005年度《特区法坛》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院信息调研工作200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信息调研先进单位;2005年信息调研工作更上一层楼,全院制作《琼山法院工作简报》45期,信息35条,被省高院采用简报6期,省高院信息周报采用48期;全院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36篇,被《特区法坛》采用2篇,被《海口审判》采用4篇,被《海南审判》采用1篇,我院办公室副主任林诗禄同志撰写的《筑建便民、利民与和谐社会基石——记琼山法院三门坡人民法庭先进事迹》一文被收入人民日报社出版的《新时期法院建设与司法公正理论实务》一书,并被本书编委评为优秀论文和受到表彰。
2005年,院党组十分重视法院文化建设,闫俊奎院长提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建设和造就一支“学习型”、“精英型”、“专家型”的法官队伍的重大举措并提上议事日程,闫院长还从不同方面阐述了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实实在在抓好法院干警的文化建设,我院干警的精神面貌、行为准则、人文风格和工作作风,才能适应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及各项工作需要的文化场所的建设,它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法官高尚的精神境界与良好的精神状态,是法官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努力追求,是法官的文明司法和对当事人的平等关爱,是法官捍卫正义与公平的不懈精神,我院的文化建设是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与核心。
因此,加强我院的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也是加强我院队伍建设的需要,法院的文化建设不仅是我院自身建设的需要,而且关系国家大局。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既有丰富的知识,又有丰富的综合素养和资厚文化功底,博学而多才,这样,才能面对新类型疑难案件而游刃有余。单单凭靠着经验和现有文化知识,是不能审判好案件的。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新形势下,法官必须不断补充、更新知识,积累丰富经验来不断完善自己的文化知识。所以,加强我院干警的文化建设势在必行,引导全院干警人人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多动笔,勤思考,多钻研,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服务于审判工作。
(作者:林诗禄)
200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