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琼山法院依靠党委政府支持解决涉困难群体案件
  发布时间:2009-01-0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高院新闻宣传中心 日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向黄诗全等10名农民工发放了6万元救助专款,农民工们连声感谢党委、感谢政府、感谢法院。这是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琼山区人民法院依靠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积极拓宽执行工作思路,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妥善解决涉弱势群体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

黄诗全等10名农民工与海南新侨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仲裁纠纷10案,琼山区人民法院在扣划银行存款9400元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后续执行陷入了困境。由于该批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主体,引起了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院长郭朝阳同志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执行局汇报案情,主管执行的纪检组长黎鑫标同志亲自参与研究,作出部署。为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一边将执行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境如实告知申请执行人,一边积极想办法,找出路。经与通过抵债方式取得被执行人开发的新侨水庄项目部分房产的海南金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后,提出由海南金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单位按双方自行商定的价格受让上述10件劳动争议案债权的方案。由于双方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共识,这一方案未能实现。在此期间,黄诗全等人不断群体上访,引起海口市委的关注,并责成海口市委政法委进行督办。

在海口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琼山区人民法院多次召集涉案各方进行协调、分析利弊,深入细致地做各方思想工作,终于促使黄诗全等10名农民工与海南金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海南昊绅置业有限公司达成了债权转让协议。2008年9月28日,双方签订协议当天,海南昊绅置业有限公司即按协议约定向黄诗全等10人一次性支付了11万元转让款。随后,琼山区人民法院又通过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到6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对黄诗全等10名农民工进行了救助,妥善解决了该批案件的执行难题。

(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