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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法院为192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五万余元
  发布时间:2009-12-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法制时报讯 12月2日对于原受雇于海口华糖实业有限公司的192名职工来说,绝对是个好日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当天上午在琼山区甲子镇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192名特困申请人喜领到了部分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52000余元。据悉,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从明年起,琼山区人民法院将免收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

  据了解,2005年9月15日,海口华糖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口甲子糖厂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合同期为5年(至2010年期满),同时聘用了海口甲子糖厂原属职工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协议。可海口华糖实业有限公司在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至2007年12月份、工资发放至2008年1月份后,于2008年4月25日单方面终止了与甲子糖厂的合同,并撤出所经营管理的甲子糖厂。随后该糖厂的192名职工向海口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海口华糖实业有限公司返还他们3、4月份的工资,以及1月至4月的社会保险。该案件经过仲裁、一审判决之后面临执行难的问题。

  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唐波介绍,他们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华糖公司负责人已经无法联系上,所查到的该企业唯一的账户上仅剩1.8元,同时该企业无房产、汽车等财产供执行,执行陷入了困境。由于192位特困申请人大多都家庭经济贫困,因此该院决定从琼山区委区政府为该院增拨的15万元司法救助款中,拿出部分款项来解决这192名特困职工被拖欠的50%的工资额度,这笔款项共计52000余元。唐波表示,此后该院还将加大执行力度,对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追踪。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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