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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法院率先实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化”执行模式
  发布时间:2010-05-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为认真贯彻省高院董治良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执行工作和落实2009年省高院司法巡查组针对我院执行工作现状提出的反馈意见,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一人包案到底”传统执行模式产生的执行工作不规范、执行过程不透明、执行效率不高、执行公信力不强等诸多弊端,院党组立足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在做好深入调研、充分准备、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决定从2010年5月1日起开始对执行案件实行分段集约化执行管理机制,合理划分执行环节、集中安排执行事项、优化配置执行资源,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公开、高效、廉洁。

分段集约化执行模式是依照执行程序的先后顺序和执行行为的不同性质,将执行工作细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查封和财产处置、综合结案四个环节,并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设立财产统查和财产处置综合两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人员相对固定地负责所在阶段的具体执行实施事项,执行案件依照所处阶段分别由不同人员办理,以执行工作各阶段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分工合作方式,集全体之力,实现所有案件的立体交叉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着重突出“阳光执行、分解权力、提高效率”的工作特色,注意加强执行各阶段的分工配合,强化执行各环节的流转衔接,通过统一查询、统一查封、统一处置等执行措施,繁简分流案件,加快执行周期,让具备结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结案,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陈松松)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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