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省高院政治部徐宏伟副主任带领高院政治部、新闻中心、海口中院政治部的相关人员,在琼山法院召开了岑选川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
岑选川同志系琼山法院立案庭审判员,自1997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十几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关心同事,无私奉献,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后荣获“海南省法院系统优秀书记员”、“海口市法院系统优秀书记员”等多项荣誉。2010年3月28日,岑选川同志因心脏病复发不幸去世,年仅45岁。
座谈会上,岑选川同志生前的领导和同事分别谈了他们印象中的选川。总结归纳为:领导眼中的选川——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别人是根据工作时间来安排工作量,选川是根据工作量来安排工作时间,周末及下班时间加班是常有的事。他是非法律专业毕业,但坚持自学法律八年,并通过了司法考试;同事眼中的选川——乐于助人、友善。他经常帮助同事,并鼓励同事与其一起上进,从不和同事因小事斤斤计较;父母眼中的选川——孝顺、执着。选川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去父母那看看,和老人聊上几句,但是对于他工作的“拼命”,他不会因任何人的劝说而有所放松;妻儿眼中的选川——爱家、和蔼。妻子说:“和选川生活了十年,幸福了十年。”对待儿子,他也是以说理教育为主,儿子非常信服老爸;当事人眼中的选川——耐心、细致、热情。一位常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只认选川,老人只有一句话:“我只找岑法官,只有他说的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真心替当事人考虑是岑法官的职业信念。选川同志的离开是我们的遗憾,更是当事人最大的遗憾。
通过岑选川同志生前领导和同事的详细介绍,高院、中院领导对选川同志的事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徐主任指出:琼山法院党组一定要把树好典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定要继续深入挖掘选川同志“平凡中的不平凡”,引导干警学习选川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干警发扬选川同志的崇高精神,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素质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