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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法院民一庭吴豪力法官:法徽,因你而闪耀!
  发布时间:2010-10-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吴豪力同志自2005年从定安法院调入琼山法院工作以来,凭着深厚的法律功底、精湛的业务水平、过硬的政治素养多次被琼山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07—2009年度考核连续3年均为优秀,2007年度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办案能手”,2008年度被海南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10年3月,相濡以沫14年的妻子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离他而去;2010年8月,辛苦抚养他长大成人的母亲因心脏病猝发不幸逝世。数月之间,连失亲人,巨大的悲痛如潮袭来,让他一时之间难以承受,但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看到的,是一个无比坚强隐忍的好法官,吴豪力同志强忍住内心的巨大悲痛,没有一味沉湎于痛苦无法自拔,更没有因为痛失亲人而长期请假旷工,料理完亲人后事后,他很快就回到法院上班,用工作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心底的痛苦,把哀悼亲人的悲伤和思念化为源源不断的工作动力。

在法院里,吴豪力同志出色的业务能力有目共睹。他从2007年至2009年在民一庭工作期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95件,审结286件,结案率96.9%,其中调解结案95件,调解率33%。他所承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和错案,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在全院均名列前茅。

2009年吴豪力同志承办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吴某因痛失爱子遂向被告提出高价赔偿,被告方虽知过错,但经济困难无法承受高达十几万元的赔偿要求而产生抵触情绪,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曾有一次在开庭时双方亲属20余人发生口角纠纷造成肢体冲突,后经法院及时妥善处置,庭审秩序才得以尽快恢复。作为案件主审法官,吴豪力同志认真研析案情,努力寻找调解可能,他曾多次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其换位思考,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工作。他的不辞辛苦,他的真诚劝慰,深深的感动了原本各执己见的当事人,同意坐下来谈,最终达成了被告赔偿原告3.5万元的赔偿金,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握着他的手,一句“谢谢你,吴法官!”满载了当事人说不尽的感激之情。

2009年底,吴豪力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执行局副局长。他把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熟悉业务,团结同志,很快就胜任执行局的工作。“清积”仍是当前执行工作的重点,亦是难点,初上任不久,面对无人主动接手的76宗难度较大的“清积”案件,他默默承接过来,一宗一宗艰难却是认真的清理着这些“骨头案”,全力做到案结事了。

2010年5月1日,琼山法院正式实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化管理新机制,执行局将人员按工作职能的要求划分为财产统查组和综合处置组两个小组,两个小组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作为执行局的副局长,吴豪力同志兼任财产统查组组长,这一任命意味着他将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他需要根据新收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案件,以实现同类、关联案件快速、高效执结;他需要加强领导、协调管理,以争取一大批案件能消化、执结在财产统查阶段;他需要把握进度、控制执行期限,时刻督促小组成员在完成统查任务后及时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移送至综合处置组,保证案件衔接流畅……面对接踵而来的一件件执行案件,他也坦言压力很大,但他的人生字典中从来没有“退缩”二字,“没有压力,哪来动力呢?”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工作再多再难他也从来不会轻言放弃和逃避。

平凡铸就伟大,朴实孕育光华,平凡的感动常在!在我们的身边,像吴豪力同志这样平凡而又优秀的法官并不少,他们埋头工作、处事低调,不畏困难,默默承担。岑选川法官是这样,吴豪力法官也是这样,在他们之前,在他们之后,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法官,他们恪尽职守,心系群众,用心工作,无愧于胸前的法徽,庄严的法徽也因有了他们的无私奉献而更加闪亮!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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