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胡娜 唐波 黄俊杰)近日,一宗母女间返还售房款的纠纷案,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法官积极协调下,顺利和解执结。年过八旬的申请执行人谢某花与女儿王某梅重归于好。
据了解,1974年,谢某花带时年9岁的王某梅嫁给黄某某。14年后,黄某某去世,谢氏母女继承了一间30余平米的房屋。2006年,母女共同将该房转让给案外人,得款2万元放在王某梅处。去年年初,谢某花生病,王某梅用其中的3000元垫付了医疗费。谢某花后来向王某梅索要剩余的17000元被拒,于是诉至该院,后该院判决王某梅需返还12000元,但王某梅由于下岗后生活困难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系母女,主动找到王某梅耐心劝导。最终,王某梅借来8000余元一次性支付给了母亲,母女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