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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法院:卷走瓜农血汗钱 逃之夭夭终被擒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3-04-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胡德强、唐彩荣)被害人叶某夫妻是海口某农场的瓜农,在卖瓜过程中认识了被告人郭某广,听说郭某广有能耐提高瓜菜销售价,就把一车的南瓜让其帮忙提高价格销售,岂料郭某广把南瓜贩卖后卷款逃之夭夭。2013年3月6日,琼山法院对这名卷走瓜农血汗钱的被告人郭某广做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2年4月12日,叶某听说被告人郭某广能将南瓜卖到每斤人民币0.9元,便和妻子韩某摘了6940斤南瓜,与郭某广一起将南瓜运到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农贸市场的南瓜收购点。郭某广让叶某夫妻先去喝茶,由其电话联系收购站老板并商谈价格。叶某夫妻离开收购点后,郭某广谎称其为该车南瓜的货主,要求收购人员支付南瓜款。郭某广拿到南瓜款人民币5300元后便逃到深圳市打工,2012年10月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上南派出所抓获。经鉴定,该车南瓜价值人民币5205元。

被告人郭某广2011年4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年10月4日刑满释放,出狱刚满半年又犯诈骗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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