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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大学篮球场内连偷三包 被判刑1年罚款2千元
  发布时间:2013-11-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林进安、胡德强)篮球场上,大家忙着打球,很少注意放在旁边的财物。2013年4月26日16时许,现年25岁的男子唐某品就是看中这点,在海南师范大学篮球场内,趁人不注意偷走他人放在旁边的包。连偷2个包还嫌不够,贪心的唐某品在偷第三个包后被发现抓获。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33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近日,因犯盗窃罪,唐某品被海口琼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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