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胡娜 陈松松 苏铭)四名男子结伙企图盗挖他人种植的花梨树换钱花,被群众当场发现追赶,四人弃车逃窜,后舍不得丢在现场的两辆摩托车,其中两人返回去取被抓获,另两人随即落网。今年10月31日,琼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吉、王某文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5月6日12时许,王某吉、王某文伙同王某结(已判决)及王某(时年14周岁)携带锯子驾驶两辆摩托车到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雅秀村委会龙下村韦某家附近,由王某吉、王某文望风,王某结、王某用锯子锯倒韦某在自家附近种植的一棵花梨树并锯成约2.1米的树干。当四人将树干搬走时被群众追赶,四人逃离现场后,王某吉、王某文要求王某结、王某返回取摩托车,王某结、王某在返回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被盗花梨树干一根。经鉴定,韦某被盗树木是蝶形花科黄檀属的降香黄檀(别名:海南黄花梨),价值人民币3360元。
琼山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吉、王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3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