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陈松松)近日,海口琼山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被告人刘某某涉嫌抢夺一案宣布开庭。该院通过官方微博“@琼山法院”对庭审进行了直播,并通过天涯法律网进行视频同步直播。
利用两大载体进行庭审直播是该院践行最高法院提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有力举措,打破了以往参与庭审旁听易受时间和空间因素影响的限制,使得法院审判工作能够多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打造“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
法院合议庭查明,被告人刘某某于2013年12月5日15时许在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三公里处,趁被害人王某某在起亚小轿车外接听电话时强行将车开走,在逃离过程中撞到马路隔离带致起亚小轿车前端受损。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起亚小轿车价值人民币8万多元。合议庭在休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