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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拦路抢劫路人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千
  发布时间:2014-07-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陈松松 陈才刚)被害人林某深夜回家的路上被一男子拦路抢劫,因被抢的包内有自己身份证和银行卡,林某回过神后一边报警一边顺着劫匪逃跑的路线追了过去,途中遇到两名路人吴某和王某,他们问明情况后帮林某一起追赶,在一条巷子的路口将处理完赃物的被告人黄某(男,现年21岁,海口市人)当场擒获。日前,海口市琼山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17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行至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高登街高登二横里46号时,发现在其后独自行走的被害人林某,遂产生抢劫林某的念头,于是黄某故意放慢了脚步。待林某从其身边走过时,黄某从后面用手臂勒住林某的脖子,当场强行抢走林某挂包一个,包内有人民币303.10元、泰铢6元、新加坡币11元、马来西亚币3元、越南币18800元、美元2元、海南农村信用社卡一张、公民身份证一张。破案后,被抢的物品已全部退还被害人林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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