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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虚构事实冒充厅长 行骗21万元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4-08-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陈松松)男子吴某胜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虚构领导购买收藏品的事实找企业拉赞助,骗取钱财21万多元。记者今天获悉,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吴某胜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24日9时许,吴某胜冒充海南省某厅王厅长,虚构上级领导购买收藏品事实,要求某公司总经理罗某出资人民币36800元。罗某按要求将钱汇给吴某胜。同年10月28日,吴某胜又用同样方式骗取某公司董事长华某173600元。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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