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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巨额财产引发诉讼 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4-11-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何佳、陈雪婷)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因父亲生前女友与儿子为父亲遗留的价值500万元的黄花梨物品发生的财产纠纷,经法院多方调解,最终化解了双方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郑某,现年42岁,湖北省黄石市人,2007年3月认识了比她大十几岁早已丧妻的陆某。双方于同年7月在一起同居生活,2011年2月,陆某因哮喘病突然发作,不幸与世长辞。郑某于2014年2月28日起诉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陆某的儿子陆小某返还她与陆某同居生活期间投资所购入的黄花梨木料、黄花梨摆件、黎锦、古董音响器材等一些藏品,价值约500万元。陆小某随后反诉称,郑某在其父亲去世后,带走其父亲大量财产,要求郑某归还其父亲所出资购买的宝马mini车一辆,郑某私自占有的海南黄花梨柜子一对以及存款20万元。

承办法官认为案情特殊,争议诉讼标的额大,但原告郑某举证不足,如果判决,可能不利于郑某,鉴于郑某与陆某特殊的同居关系,郑某执意诉讼可能有其原因,本案应以调解处理为宜。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谈心,从中了解其诉讼心态,通过双方的陈述,法官了解了曾经发生在郑某与陆某父子之间的故事,并到陆某生前居住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经陆小某同意,郑某取走其存放的个人生活物品,双方矛盾进一步缓解。法官查明郑某的诉讼目的只是为了对与已故的陆某曾经的同居生活有一个纪念,而陆小某则是对其父亲所遗留下的黄花梨物品想进行传承,另外还想为父亲购置墓地。于是法官便分别作郑某和陆小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考虑逝者生前的情感,让逝者安息,大家各让一步。最终,在法院主持下,郑某和陆小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陆小某同意将四方黄花梨小桌一张交付郑某,郑某向陆小某支付5万元为其购买父亲的墓地,郑某不再对陆某留下的财产主张权利,钱物当场两清,各自撤诉,双方纠纷就此终结。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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