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唐彩荣、黄晓辉)被告人符某顺(男,64岁,海口市人)因邻居把杂草丢在自家庭院里而气愤不已,见到对方后动手打了对方一巴掌,竟把邻居的左鼓膜打穿孔。近日,琼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6日19时30分许,因被害人符某兰锄草后顺手把草扔到被告人符某顺家的庭院里,俩人发生争吵,后符某顺在符某兰家小巷的门坎处用右手打了符某兰左脸一巴掌,致符某兰受伤。2013年7月2日,经海口市琼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符某兰受伤致左鼓膜穿孔,其所受损伤为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符某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和被害人符某兰达成调解,赔偿被害人人民币3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符某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