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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 “组团”疯狂盗窃一年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5-09-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靳铁志 唐彩荣) 在海口打工的林某、李某、凌某三人在狱中结识,结成朋友,出狱后不思悔改,又结伙以盗窃为业。今天,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林某、李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和1年半,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凌某有期徒刑1年半。

  2014年7月至10月间,林某伙同李某横跨海口市四个区作案10起,其中林某参与10起盗窃了11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1087元;李某参与5起盗窃了6辆电动车,价值10662元;凌某以收购林某等人盗窃的财物转卖他人牟利。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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