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柳柯、陈才刚)停车卸货挡住道路,货车司机被告人程某(男,现年52岁,河北省邢台市人)与轿车司机发生争吵,警察前来处理纠纷无意中揪出另一潜在危险,发现货车司机酒驾。 琼山区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4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程某酒后驾驶小货车到海南某学院宿舍小区宿舍楼下停车卸货,影响吴某驾驶的小轿车正常通行,引起双方发生争吵,吴某遂拨打电话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对程某抽血进行酒精检测,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程某血样中含有乙醇,其浓度为178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