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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骗朋友身份证办信用卡 恶意透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2-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柳柯 黄晓辉)冯某(男,现年28岁,海口市人)以上网为由骗取朋友身份证,并用这张骗来的身份证连办了两张信用卡,透支万余元后终被捕。近日,海口琼山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初,被告人冯某以上网为由骗取罗某的一张身份证。随后冯某找到一家交通银行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是2000元)。冯某又在龙昆南路找到一家光大银行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信用额度是15000元)。2015年1月至4月期间,冯某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的两张银行信用卡提现、消费共计16788.29元,共累计透支17556.23元。2015年4月30日,被告人冯某家属将冯某透支钱款如数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骗取来的他人的身份证件,骗领银行信用卡并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提现、消费、恶意透支共计16788.2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冯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冯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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