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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隔壁宿舍同学一部苹果手机 海口一高校学生获刑
  发布时间:2016-03-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王颖 唐彩荣)被告人张某(男,22岁,保亭人)在校读书期间因为偷了同学的手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拒不到案,一年后被抓获。近日,海口市琼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10月30日3时许,被告人张某从其就读居住的海南某职业学院宿舍后面绕过隔墙到隔壁的宿舍内,将汪某放在桌子上的一部苹果4S手机盗走。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2379元。

  破案后,被告人张某已赔偿人民币1600元给汪某,取得了汪某的谅解。

  琼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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