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苏铭 闫玲玲)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将拖欠货款仍态度蛮横的被执行人强制带回法院,经法制教育及耐心说服后,被执行人当场付清货款给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被拖欠6年的货款,申请执行人蔡某丽夫妇露出笑容。
被执行人李某波与蔡某丽夫妇相识多年,蔡某丽夫妇从2012年起向李某波供应猪肉,但是李某波总是不能及时支付货款,截至2014年8月,李某波累计欠蔡某丽夫妇货款48000元。多次催要未果后,蔡某丽夫妇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确认李某波偿还蔡某丽夫妇货款4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波没有自动履行义务,蔡某丽夫妇申请琼山区法院强制执行。琼山区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找到李某波,李某波对蔡某夫妇诸多怨言。但在法院的调和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李某波先支付4000元货款,约定其他款项在几个月内付清。但是李某波又一次违背了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偿付完毕,蔡某丽夫妇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琼山区法院依法对李某波的财产及其本人的从业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其每天在海口市金盘某市场收购猪肉,有收入,但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依法对李某波采取拘留措施。当法院干警站在李某波的面前,李某波仍是态度蛮横,并对蔡某丽夫妇口出恶言,执行法官将其带回法院,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辨法析理,告知其做生意要讲诚信,遵守法律。李某波在法官耐心说服教育下,承认欠蔡某丽夫妇货款不是没能力偿还,并当场清偿货款给了蔡某丽夫妇。
蔡某丽夫妇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称琼山法院的执行法官态度好,析理清,措施及时得力,拖欠了6年的货款终于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