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王颖 蒙霞)老师竟以帮学生找工作为由实施诈骗,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15年下半年某天,被害人吴某某在海口市某茶座偶遇中学时的老师梁某某,提及大学毕业后还没就业的问题,梁某某称可以帮助在教育系统找到一份工作。在此后的4个月内,梁某某以帮吴某某找工作为由,先后4次骗取吴某某共计45600元。梁某某将骗取的钱全部用于自己花销,没有帮吴某某找工作。之后,吴某某多次联系梁某某,还是要不回自己的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琼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梁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对自己诈骗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