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琼山区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因被执行人美兰区某家具加工厂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美兰区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美兰区环保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后,通过快速审查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于8月14日立即转入执行,仅用1天就快速、高效的执结此案,有效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律权威。
被执行人郑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经营一家家具加工厂,于2014年5月份投入经营,因未办理环保审批和经营手续,也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美兰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执行人逾期未向申请人提出听证、陈述和辩解,美兰区环保局于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罚款3万元,但该单位对美兰区环保局多次催告不予理睬。
我院对美兰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查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于2017年8月14日正式立案执行。立案当天,我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该家具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缴纳罚款。通过我院执行干警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及拒绝履行裁定的后果,该家具加工厂迫于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法律压力,最终在当日就拆除了生产设备,停止生产,同时将其库存的生产资料及成品运离生产现场。次日,被执行人共缴纳了罚款和逾期加处罚款6万元。申请执行人海口市美兰区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实现。
该起案件的执结,既维护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也有效地遏制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