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山法院快速执结31宗涉征地补偿款系列案件,依法从被执行人海口市琼山区某村的银行账户上划拨200余万元,及时给付给31名“外嫁女”,维护了其合法权益。8月9日,当事人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高效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原告陈某等31人,系被告海口市琼山区某村的“外嫁女”。被告在向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认为“外嫁女”陈某等31人已外嫁多年,虽户籍仍在本村,但不应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待遇,故未发放补偿款给陈某等31人。原告陈某等31人认为被告的分配方案存在差别待遇,剥夺了她们应享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其他村民的补偿标准分配给她们征地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出嫁前作为家庭成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村集体土地,应认定原告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享有承包权益。据此,法院判定被告给付原告征地补偿款每人7万元,共计200余万元。在案件判决后,被告对前来送达的法院工作人员恶意辱骂,并拒绝履行判决。
31名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6月8日向琼山法院申请执行,鉴于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快速妥善办理此案。执行局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后,迅速查控其银行账户内资金,将执行案款200余万元扣划到法院账户,及时给付给31名申请人。这起农村“外嫁女”系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有效保障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撰稿:尚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