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立案庭和执行局干警密切配合,发扬“现在办,立刻办,马上办,办就办好”的精神,在“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中,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具体标准,迅速执行完成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7日,申请人马某将一面印有“以人为本,办事高效;伸张正义,秉公执法”的鲜红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表达感谢之情。
被申请人海南某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申请人马某借款一百万元,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一年后还款,并于每月20日前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但海南某公司并未按时向马某支付借款和利息,马某多次催促还款未果。
今年8月2日,马某得知海南某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将在第二天有一笔资金入账,遂于当日下午五点左右急匆匆地赶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帐号,并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执行。接到请求后,虽已接近下班时间,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资金被转移,我院立案庭法官迅速行动,于当晚加班加点制作完成各种所需文书,并及时和执行局法官商讨执行预案。一切准备就绪后,次日早上,我院执行干警迅速出警,查封了海南某公司的银行账户。随后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马某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欠款。
“琼山法院的法官做事特别用心,对待群众态度好、工作效率高,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拿到欠款后,申请人马某给法院送来锦旗,对我院法官连连称赞。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