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琼山区法院审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四个意见。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传煌主持,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委会专职委员唐波传达了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套路贷”刑事案件、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的财产处置、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全体参会委员认真倾听,学习记录。
马传煌院长强调,各审判委员会委员要将四个《意见》学深学透,务必践行《意见》中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各项要求,以《意见》作为案件审理指导文件,依法处理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关于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马传煌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审判委员会委员要深刻认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格司法标准。二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指导、监督全院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开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三是要始终围绕落细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安排部署,按照上级法院和党委的要求,抓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尽快办结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
会上,马传煌院长还传达了省高院张光琼副院长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督导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印发相关材料要求各审判委员认真阅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