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离职员工申请执行原就职单位财产一案,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面对老赖的惯用伎俩,执行法官凭借蛛丝马迹,辗转找到该单位的收款账户,果断予以冻结,申请执行人最终拿到了全部钱款。
拒不履行生效裁定,法院执行发现账户“余额为零”
2018年4月,申请执行人秦某平、林某清、林某珠到被执行人海口琼山某湘菜馆工作。双方约定申请人每月工资为3500元。在此期间,被执行人没有依法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申请执行人缴纳社保。申请执行人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被执行人均未予理睬。2018年7月,申请执行人再次要求与被执行人签订劳动合同,被执行人仍予以拒绝。申请执行人遂离职,随后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2.53万元。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执行人海口某湘菜馆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差额工资2.53万元。海口某湘菜馆拒不履行义务,3名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查明了案件事实,随即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但该湘餐馆拒绝申报财产。执行法官立即查封了餐馆的银行账户,却发现账户中竟然没有一分钱,显然,财产已经提前“搬家了”。
“收钱吧”漏出蛛丝马脚,执行工作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