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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法院】多方联动协调,用时3天促和解——琼山法院云龙法庭联合多部门快速调解一起市政园林损坏车辆纠纷
  发布时间:2020-04-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琼山区法院云龙法庭联合云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云龙镇纪委、云龙检察室部门,促成一起市政园林损坏车辆纠纷达成和解,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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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海榆中线琼崖旧址门口路边一棵枯树突然倒下,周某停在路边的车和陈某行驶路过的车被同时砸中,造成两辆车的挡风玻璃和车顶受损。二人经调查得知该树是由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公用事业中心所种,认为该事业中心未尽管理责任才出的事故,要求该事业中心赔偿车辆维修费用。

考虑到云龙镇公用事业中心为市政单位,云龙法庭及云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遂联合邀请云龙镇纪委和云龙检察室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并对调解过程进行监督指导。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对各方进行释法明理,分析事故责任分配。云龙公用事业中心表示因疫情缘故未能及时处理枯树,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周某和陈某也主动承担部分维修费用,对赔偿数额予以退让。最终各方分别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完成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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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基层矛盾纠纷,需要灵活机动,切合实际,要根据纠纷特点邀请特定调解员,如抚养权纠纷邀请妇联同志,邻里纠纷邀请小区物业人员或业主,能大大提升调解效率,快速促进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云龙法庭曹文庭长在纠纷成功化解后说到。

及时化解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云龙法庭将不断探索发展多元解纷机制,持续强化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建设,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高品质的服务。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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