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律师在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决定从即日起将云龙人民法庭立案审判服务区内的律师接待室、调解室和设在云龙镇山湖海小区的调解工作站无偿向律师开放,具体通告如下:
一、凡是为云龙人民法庭辖区(云龙镇、红旗镇、旧州镇、龙塘镇、岭脚热作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如开展调解活动需要调解场所,可无偿使用云龙人民法庭立案审判服务区内的律师接待室、调解室以及云龙镇山湖海小区的调解工作站,上述场所内的办公设施、互联网远程调解平台可供律师调解使用。
二、律师开展调解活动过程中,如需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并进行司法确认的,可邀请驻在法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或法庭审判人员参加。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云龙人民法庭可当场进行司法确认。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31日
△云龙人民法庭律师接待室
△云龙人民法庭调解室
△山湖海小区调解工作站
云龙人民法庭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223国道30公里处
山湖海小区调解工作站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山湖海小区入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