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琼山法院云龙法庭与云龙调解委员会通过诉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2018年1月,某房产公司与杨某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杨某支付首付款后,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遇到障碍至今未能支付尾款。房产公司多次催款未果,遂向云龙镇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通过法庭与调解委员会建立的“诉前调解联动”微信群中向法官陈述基本案情,法官在线与调解员进行交流,帮助调解员总结争议焦点,找到解决矛盾的突破口,指导实施调解策略,初步形成了房产公司和杨某双方均认可的调解方案。
8月11日上午,云龙调解委员会带领房产公司和杨某来到云龙法庭,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办理了司法确认相关手续。
云龙法庭始终坚持高效便民原则,不断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实行司法服务关口前移,将司法服务工作前移至矛盾纠纷一线,及时给予调解员专业法律指导,不仅提高了调解效率,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实现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