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琼0107民初861号
饶建符:
原告陈柱与被告饶建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十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1)琼0107民初861号
饶建符:
原告陈柱与被告饶建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十日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