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海南高院正式出台《诉讼费用退费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琼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0月29日,琼山法院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了《规程》内容,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规定。
会议由琼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钟玉静主持,会上钟专委首先强调了落实《规程》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要围绕司法便民宗旨开展工作。其次,着重做好退费工作的宣传推广,让当事人了解其权益的同时,也对法院主动退费工作起到监督作用。最后安排各部门对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6日生效的未退费案件进行全面清查,主动联系当事人,确保完成诉讼费退费工作。会上,各部门负责人也针对如何适用《规程》、如何衔接各部门工作等发表了意见。
(在诉讼服务大厅公示有关诉讼费退费有关事项的内容)
(增设“诉讼费退费”窗口)
(立案前台干警引导当事人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
法院主动退费是法院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也是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的成果。以前,当事人申请退诉讼费,不仅周期长,且需来回奔波,增加诉累。现在,法院主动给当事人退费,极大程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法院从“申请退”到“主动退”,改变的是诉讼工作模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