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琼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对原告北京某创意公司与被告海航集团某公司委托创作APP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线上调解,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北京某创意公司于2020年1月向琼山区法院起诉,诉讼请求被告海航集团某公司支付APP开发欠款293500元。受疫情影响,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均无法参与现场庭审,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法官助理按照承办法官的要求,及时组织双方通过电话和微信平台进行庭前调解。
为保证线上调解的严谨性及合法性,线上调解前,法官助理通过视频认证的方式确认了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在本案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了解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晰,被告海航集团某公司因疫情不能承诺付款时间及具体金额是本案的主要矛盾,于是多次向双方提出支付时间较为充裕且金额被双方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劝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该调解协议已经过合议庭成员确认。
本案无需开庭就促成矛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原告的权益,又为被告海航集团某公司纾困解难,及时有效化解了纷争,避免了疫情对案件处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