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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教结合 晓之以法 我院知识产权法官审前促成三宗商标侵权案调解并即时履行
  发布时间:2021-11-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法官,经你对法律的讲解,我们明白了守法经营的意义和重要性,我们今后会小心进货,提防侵犯商标专用权,避免得不偿失”。这是2019年11月21日下午,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陈晓倩成功调解三宗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后,三家个体户面对庄严的审判台,对法官异口同声说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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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个体户分别在海口市的秀英区、琼山区、美兰区经营商品,他们销售的衣服、帽子、鞋子等商品使用了与斐乐体育有限公司注册的FILA系列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且销售的衣服、帽子、鞋子等商品非斐乐体育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或许可生产、销售。斐乐体育有限公司经调查发现后,在三家个体户经营的店铺公证购买该商品。此后以三家个体户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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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耐心疏导当事人

本案开庭前,陈晓倩法官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一一核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确认是三家个体户侵犯斐乐体育有限公司“FILA”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事实后,即向三家个体户讲解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问题,让商户明了商标侵权的危害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当事人介绍为服务自贸区港建设,营造海南良好营商环境,海南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及今后由我院和三亚城郊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审理负责区域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和意义问题,让个体户通过自觉守法经营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做出海南人民应有的贡献。经法官的一翻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签订了调解协议,三家个体户即时履行协议,向斐乐体育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了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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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微信转账履行调解协议

三宗案件调解完毕,法官继续开庭审理被告不到庭的另一宗同类案件并当庭宣判,向三家个体户亮起“警示牌”,告示不守法带来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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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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