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切实做好立案信访工作的通告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就做好本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可能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办理立案及信访事项,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邮编571100)提交立案信访材料;有调解意愿的,尽可能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有关民商事纠纷申请调解;
二、如需咨询立案、信访、缴费等相关业务,请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98-65873696;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等相关业务请拨打:0898-65853140;如需在法庭立案请拨打云龙人民法庭电话:0898-65623958,三门坡人民法庭电话:0898-65682992进行咨询;
三、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来院办理诉讼事务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注意保持1米的距离,事务办理完后立即离开,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对于来自省外及省内涉疫区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算检测报告;
四、对拒不佩戴口罩或经检测体温异常、“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省外、省内涉疫区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同时严查冒用他人手机“两码”进入法院诉讼服务场所的情况;对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强制带离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采取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