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六五环境日丨非法倒卖象牙及其制品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2-06-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2017年2月至12月,被告人苏某某通过微信以人民币61036元的价格向唐某某出售两根象牙原牙、三根象牙原牙雕刻件、150克的犀牛角材质桶珠。在唐某某进行转卖过程中,一根原牙、两根象牙雕刻件、一条犀牛角材质桶珠手串被海关缉私局民警查扣。另一根原牙在转卖过程中被锯断后丢弃,民警从扣押的钢锯上提取到了遗留的象牙原牙粉末状物质。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扣押的犀牛角材质桶珠手串来源为白犀,属于《CITES 公约》附录II所列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16700元;扣押到的象牙原牙及象牙雕刻件来源为亚洲象或非洲象,亚洲象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属于《CITES公约》附录Ⅰ所列保护野生动物,共计经济价值780147元。

裁判结果被告人苏某某非法向他人出售象牙、犀牛角制品,价值人民币796847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苏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十五万元。

法官说法本案涉及的象牙原牙及象牙雕刻件来源为亚洲象或非洲象,涉及的手桶珠串来源为白犀,而亚洲象为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白犀、非洲象为列入《CITES公约》附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保护野生动物,依法打击倒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