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琼山法院40余名干警前往辖区云龙镇就两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对涉案四块土地上的作物和房屋进行强制清场,成功将被侵占的7亩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两起案件在3个小时内全部执行完毕。
△琼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张圣在执行行动前作部署讲话
2003年起,被执行人王某运、陈某鹏非法侵占申请执行人黄某香向海口中税热带作物场承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种植鸡蛋花树、香蕉树、槟榔树和花卉等作物,涉案地块面积共计7亩。2014年10月8日,在土地发包人海口中税热带作物场的主持下,两案的被执行人王某运、陈某鹏签订保证书,保证在2016年10月1日前将非法种植的作物迁移完毕,并将土地归还申请执行人黄某香。时间到了,承诺却空了!之后多年,黄某香、海口中税热带作物场多次与王某运、陈某鹏协调未果。无奈之下,黄某香将王某运、陈某鹏起诉至法院,两案经过判决,王某运、陈某鹏依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香遂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琼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张圣,执行局局长陈宝军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
10月21日立案执行后,琼山法院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到两被执行人王某运、陈某鹏种植的作物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本着最大限度减少对两名被执行人权益影响,黄张圣副院长、陈宝军局长和该案执行法官三次前往现场,向两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希望他们自行移走涉案土地上种植的槟榔树、鸡蛋花树等作物以减小损失。但两被执行人并没有理会法院的“好意”,相反心存侥幸自认为已经侵占20年了,法院可能也无法在短期内帮黄某香收回土地。鉴于两名被执行人主观上存在继续拖延的心理,为了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琼山法院迅速制定强制清场方案,并联系市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决定立即对上述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清场。
△该案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
12月14日上午9点,在黄张圣副院长带领下,执行局和法警队四十多名干警到达涉案现场后立即分为四个小组对四个地块同时开展强制清场工作。经过三个小时高效运作,成功将两名被执行人侵占的四个地块上的近2000株槟榔树、香蕉树、鸡蛋花树强制清除完毕,将案涉土地交付黄某香。至此,黄某香通过司法程序终于收回了自己的土地。
△法警现场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