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0107民初8464号
北京壹加壹加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海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北京元核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
本公告采用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9日下午15:00 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