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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0107执47号之一
  发布时间:2023-06-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3)琼0107执47号之一

陈宗泽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2)琼0107民初54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申请执行人伍绮伟与被执行人陈宗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0107执47号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责令陈宗泽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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