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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0107民初5940号
  发布时间:2023-08-1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0107民初5940号

唐古龙:

原告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与被告唐古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唐古龙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按每月339.57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7月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物业服务费,现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拖欠的物业服务费为16025.03元;2.判令被告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违约金约为29781.03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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