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由原琼山市人民法院撤销后于2003年1月成立,内设机构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环境资源审判庭、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0个部门和2个派出法庭(云龙人民法庭和三门坡人民法庭),形成较为完善的审判及管理系统。近年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现有在职在编干警92人,员额法官42人,其中三级高级法官2人、四级高级法官7人、一级法官22人、二级法官3人、三级法官8人;法官助理、书记员25人;司法警察11人;司法行政人员14人。2023年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725件,结案16664件,法官人均办案493件,人均结案416件,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2021-2022年度我院荣获海南高院授予的“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内设机构环境资源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两名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和“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诉源治理,促进矛盾化解,切实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落到实处,把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落到实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稳中有升,司法审判工作稳中有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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