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上午,在两名琼山区人大代表和两名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监督下,琼山法院执行干警对两栋被占用的别墅进行了长达11小时的强制清场,最终将案涉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1995年8月,申请人鸿某公司以480万元的价格将其开发的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某小区两栋别墅出售给了被执行人粤某公司。该公司仅支付180万元后便拒绝给付剩余款项,还在案涉房屋内注册了多家公司,占有使用案涉房屋至今,长达20多年。2022年8月,鸿某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房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因该案案情复杂,被执行人系多家公司,案涉房屋内有多名案外人居住等原因,房屋腾退工作较为困难。琼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务必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房屋清场方案确定后,执行局通过设在院内的“人大代表联络处”,主动向琼山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的规范化进行监督。
执行行动当日,两名区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现场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日,琼山法院也主动邀请了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监督执行,该院派出两名检察官进行了现场监督。
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理解执行的良好氛围,是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有效措施。下一步,琼山法院将拓宽执行公开渠道,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和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