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在三门坡镇一片荔枝园地前,琼山区法院荔枝巡回法庭运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农产品交易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诉称,被告黄某向原告海口某果业购买金桔,双方以口头方式协商货物品种、数量和单价,经核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4990元未支付,经原告微信多次催收,被告未作回复,遂成本诉。
琼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虽然原、被告双方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但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证实原告海口某果业与被告黄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被告经结算被告仍需向原告支付货款4990元,双方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因此被告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向原告支付货款。被告拖欠货款4990元至今未支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庭审中,原告海口某果业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因被告黄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抗辩和质证,视为其放弃自身权利。琼山区法院当庭缺席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海口某果业支付货款4990元及利息。
此次庭审,经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组织,三门坡镇辖区众多村小组组长及当地果农现场旁听,接受法治教育。庭审结束,荔枝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向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发放了《三门坡荔枝节法律指南》,并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买卖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如何依法捍卫自身权益等法律知识。
近年来,琼山区法院荔枝巡回法庭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方式,经常性深入乡村开展涉农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抓住每年荔枝上市的特别时期开展专项普法,通过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播撒法律智慧的种子,一定程度提升了果农的法律意识,从源头预防了纠纷发生。
此次琼山区法院荔枝巡回法庭荔枝树下的审判和普法活动,不仅及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确保当地农产品交易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司法基石,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对农产品交易及农户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琼山区法院荔枝巡回法庭将与地方政府携手共进,通过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当地农民的法治意识,共同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有序、法治化的基层交易市场环境,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