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琼山区法院两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发布时间:2024-07-3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日前,琼山区法院两篇刑事案例经过上级法院层层严格筛选,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

image.png

image.png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此次琼山区法院入选的案例是由刑事审判庭承办的《任某诈骗案——情侣关系期间的转账汇款的诈骗金额的认定》及《杜某某拐卖儿童案——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行为的认定》。

案例一:任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2021年8月,被告人任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微信认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任某多次虚构其母亲做手术住院、父亲去世、妹妹上大学、投资运营抖音账号等事由,骗取李某钱款共计人民币603230元,并将款项用于赌博和个人生活开销等。案发前尚有人民币566830元拒不退还。琼山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任某向被害人退赔相关诈骗款项。宣判后,任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旨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系情侣关系,基于双方存在共同生活的事实,被告人将部分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支出的,对该部分款项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应当从诈骗数额中予以扣减。(承办法官:吴豪力)

案例二:杜某某拐卖儿童案

基本案情:2017年,怀有身孕的冯某某与被告人杜某某认识并且同居,2018年3月18日冯某某生下一名男婴杜某飞。2019年4月,杜某某提出不想抚养杜某飞将杜某飞卖掉的想法,冯某某默许。随后杜某某从网上联系到买家,杜某某、冯某某收取买家现金人民币20000元后将杜某飞交给买家抱走。2019年冯某某与杜某某同居期间再次怀孕,期间杜某某再次提出孩子出生后便卖掉换钱的想法,冯某某默许。杜某某便从网上联系到买家,双方约定价格为28000元。2019年12月31日,冯某某生下一名女婴。2020年1月3日,杜某某、冯某某收取买家28000元后将女婴交给买家抱走。琼山区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宣判后,杜某某未提出上诉。

裁判要旨对出卖子女案件,需要严格区分拐卖儿童与民间送养的界限,区分关键在于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目的。对于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的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或是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的,应当认定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承办法官:陈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案例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法治产物”。下一步,琼山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例库运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发现、编写、推荐具有示范作用的参考案例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案例库线上报送工作,为案例库建设添砖加瓦,助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琼山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