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符xx对法院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很满意,(法官)很好,上门细心,对当事人很热情……”
近日,一宗纷繁复杂的房屋交付案件执行完毕后,琼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符某亲笔书写的《感谢信》。没有刻意的文案,没有精美的包装,短短的几行字,却有着非同寻常的仪式感,信中真实、质朴的语言表达出了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人民法院执法的温度。
申请执行人符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琼山区法院判决两人名下的不动产归申请人符某所有,但被执行人王某一直未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符某,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意识到因离婚而产生的腾房纠纷,被执行人不搬离的原因多掺杂着情感因素,如果使用惩戒手段,可能会加重双方之间的隔阂与矛盾。于是,执行法官便数次上门,通过将普法与沟通、安慰、劝解相结合,从情、理、法三方面开展工作。最终,王某被执行法官的暖心、耐心行为所感动,主动搬离涉案房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纸短情长,一封《感谢信》不仅蕴含着人民群众最真挚的感情,还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支持和肯定。琼山区法院将继续围绕“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