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障人士的诉讼权益,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是法治社会进步发展的基本要求。据统计,我国听障人士超两千万人,生活中难以与他人有效沟通,诉讼中无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诉求。近年来,琼山区法院积极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要求,加强残障人士诉权保障,致力于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交流服务,提供手语翻译专业人员,提升诉讼服务的准确性、便捷性,帮助残障人士诉讼更加无碍。
2024年10月16日上午,一场“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在琼山区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当事人卓某与王某于2003年相识,2012年登记结婚,共同生育一儿二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存在信任危机,现已分居生活,卓某遂向琼山区法院提出判决其与王某离婚的诉求。
因王某是聋哑人,无法自由地表达与交流,琼山区法院特邀海南省手语协会的副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海口市聋人协会副主席徐凯枫作为手语老师到庭担任翻译工作。庭审过程中,张芸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有意放慢语速,有效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通过专业的手势及表情详细传达庭审中的每一处细节,确保王某“听明白”庭审内容、“说清楚”真实意思,确保王某的庭审权益得到保障,让这场“无声”庭审体现出了“有声”的司法温度。
除此之外,琼山区法院始终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使未成年子女意愿在诉讼过程中被正视和关照,张芸法官以使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平衡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独立人格,分别与原被告的子女进行了对话谈心,依据未成年子女的心智和成熟度,对其真实意愿进行剖析,尽可能地照顾孩子们的感受,有效避免“一判了之”可能导致的二次情感挫伤。
今后,琼山区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诉”的理念,立足于残障人士的司法实际需求,多措并举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持续提升对残障人士的诉讼权益保障,为他们撑起一片司法蓝天。